为Mortensen的表演加分,我甚至一直没有注意到这个大胃王是他出演的;为编剧扣分,作为一个喜剧,编剧弱化了1960年代南方对待黑人的残酷和黑暗面,让整个故事有惊无险,当故事进行到一半,架子完全搭好之后,后面的剧情基本上可预测(请R.肯尼迪出马那个桥段就被我猜中了),缺乏张力或冲突,即便添加笑料也无法缓解。还有,底层黑人在种植园干活那一段太刻意了,画风加配乐突变,与整体风格不搭。《经济学人》对本片的形容我很同意:“the kind of nostalgic, superficially progressive but largely conservative crowd-pleasers”,这个片子从叙事手法上还有营造怀旧方面太取悦观众了,如果不宜用“讨好”的话。
法版和美版妈妈在提及当了解到刚出生的女儿是健全人时都说是难过,中版则改成了高兴,两种情绪的不同也让中版的主旨有别于另两版,更正能量也更偏向青春片,淡化了聋人和正常人的矛盾,法版是农场主一家,美版是渔民一家,家和外界天然有壁环境更封闭,中版改成经营饭馆这种和外界有接触的设定也让女儿的处境显得突兀,从事服务业却三个人都没有人工耳蜗只会让人觉得这家人挺矫情的。儿子的设定更是离谱,脱离家庭自有职业,妹妹快高考了也没见他来店里帮忙,饭都是妹妹送去店里吃,这不整个一耀祖嘛!?